重點速覽

  • 外籍員工原則上要先有 Non-Immigrant B 簽證+工作許可,才能開始工作。
  • 標準門檻:每張工作許可對應 200 萬泰銖註冊資本+4 名泰籍員工——BOI 促進公司享有放寬配額。
  • 超出許可記載的工作範圍或地點,員工與雇主都構成違法。

順序錯了,全部卡住

我們最常看到的錯誤,是把工作許可當成「人到了再補的文件」。實務上,簽證類別、公司資格與許可申請是同一條流程——一步錯,後面全部停擺。派駐幹部訂機票之前,先把時程排好。

公司端要過哪些關

工作許可配額綁的是公司,不是員工個人。註冊資本、泰外員工比例、稅務合規紀錄都在審查範圍。新設公司與代表處實務上受限較多;BOI 促進公司則可走 One Stop Service 中心,以大幅放寬的條件聘用外籍專才——這也是台商選擇 BOI 架構的隱藏優勢之一。

常見問題(FAQ)

掛名董事不辦工作許可,可以嗎?

單純持有董事職位不算「工作」,但在泰國簽文件、開經營會議、下指示,原則上就算。實際參與經營的董事多半需要許可。

員工沒有許可就上工,後果是什麼?

員工面臨罰金甚至拘役,雇主面臨罰金;更麻煩的是移民紀錄污點會跟著本人,影響未來所有申請。